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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博星公司再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

近日,浙江省科学技术厅、浙江省财政厅、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发“高新技术企业证书”,浙江博星公司再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。这也是我司继2013年、2016年后第三次获得国家高企认定。


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,是国家在2008年首次开展的围绕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、科技成果转化能力、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、企业成长性等多方面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资质认定,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具有高成长性的创新型企业的一项重要指标,每三年重新定一次。企业需要经过多年良好经营才有望达到认定标准。

浙江博星公司于2013年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,并于2016年通过重新认定2019年再次通过重新认定。这既是国家、省市有关部门对浙江博星公司多年来科技创新工作的肯定,同时表明浙江博星公司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,公司产品在行业领域中具有技术先进性和领先优势。

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既是企业的一块“金字招牌”,又是一个企业科技实力和科技水平的综合体现。获得该项认定后,使公司在创新发展过程中可以争取到国家更多的技术政策支持,进一步增强市场核心竞争能力,提升企业品牌形象,促进企业转型升级、加快发展。

再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,为公司打造创新型企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,也为公司今后加大科技创新力度、研发高科技含量的新产品提供了有效保证,必将进一步推动公司自主创新、自主研发的进程,这也标志着公司专业的研发队伍、雄厚的技术实力、持续的创新能力、科学的企业管理得到了国家科技部门的认可,走在了国内同行前列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浙江博星提升行业地位、树立品牌形象以及促进业务增长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,也为浙江博星高端化、专业化发展提供了更坚强有力的支撑。